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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法制化管理
时间:2016-06-12 来源:深蓝原创 作者:深蓝咨询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确立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具有重大意义。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笔者认为,我们作为电力企业,更需要严格遵守新《安全生产法》,着重提高安全生产法制化管理水平。

    必须强化“红线意识”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在安全生产上带头坚守“红线”,谋发展、干事情、做决策,切实尽好固本守源、把关定向之责。在电力企业车间、班组要时刻紧绷安全弦、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守安全底线,主动尽职尽责。把“三讲一落实”活动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载体和抓手,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班组,落实到生产现场。同时要加强对员工新《安全生产法》的培训,真正让新《安全生产法》精神深入基层,努力做到入心入脑,夯实坚守“红线”的思想共识。

    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企业党委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发展重大问题。把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内容,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思想政治工作计划。二是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切实落实工会监督责任。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企业在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职工代表意见。

    必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事故源于隐患,隐患是滋生事故的土壤和温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就是要通过主动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和问题,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安全第一”才能得到真正地实现。电力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对准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效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实现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新的突破。深刻总结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设施不合格、安全措施不落实、无票作业等违章行为导致的事故教训。加大现场对反违章治理力度,认真开展“外包工程专项治理活动”、“有限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反事故紧急活动专项检查”等专项治理活动,确保现场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化学物品相关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情况排查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可控在控。

    必须健全业绩考核体系

    企业要提升安全生产法制化管理水平,必须做好业绩考核、责任追究工作。首先要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完善业绩考核相关制度,做到业绩考核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覆盖”。其次要把责任追究与业绩考核相结合,同相关责任人岗位调整、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联系起来,并建立配套的追责整改等制度,形成闭环管理,切实达到追责效果。再次监督部门要严格执纪问责,加强对生产经营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严重违纪行为问责,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电力企业要将安全生产纳入法治化轨道,以“法制”强化“红线意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强化业绩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形成以法治方式抓安全,以底线意识谋发展的良好态势,为企业做强做优提供坚实保障,不断开创企业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新局面。(大唐河北新能源开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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